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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傭權益 · MPF對沖新制

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計算機

離職大概應收幾多?

按服務年期和工資上限,分拆轉制日前後款額,理解2025年5月1日新制。

法定總額上限$390,000

月薪計算上限
$22,500
轉制日
2025年5月1日,前後部分分開計算

實際權利先要看離職原因及服務年期。

官方規則核實:資料說明

輸入受僱資料

最後受僱日計入服務期,例如通知期屆滿日或代通知金計至的日期。

只適用於月薪、受強積金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。月薪僱員亦可選用終止僱傭前12個月平均工資;此處採你輸入的工資。未處理自願性供款、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按年資酬金的抵銷。

Results

估算法定款額—未判斷離職原因是否符合法定領取條件
轉制前部分—
轉制後部分—
用作抵銷的權益—
估算僱主支付—
總服務期—
月薪計算上限$22,500

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

每年服務:月薪三分之二

月薪僱員的一般法定公式是「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 × 2/3 × 可計服務年資」,月薪以 $22,500 為上限,即每年最多計 $15,000。

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按比例計算:以終止僱傭合約該年的日數(365日,閏年366日)為分母。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法定總額上限為 $390,000;總額超出上限時,超出部分從轉制後部分扣減。

勞工處例子 · 橫跨2025年5月1日

先看資格,再計金額,最後看對沖

勞工處取消對沖常見問題用這個例子:轉制日前服務4年、轉制日起服務3年;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$15,000,終止前最後一個月工資$18,000。以下假設2021年5月1日入職、2028年4月30日為最後受僱日,並已符合領取條件。

  1. 轉制前部分 $40,000$15,000 × 2/3 × 4年。
  2. 轉制後部分 $36,000$18,000 × 2/3 × 3年;兩部分合計$76,000,未超過$390,000上限。
  3. 對沖 $40,000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共$68,400,只可抵銷轉制前部分,即最多$40,000;餘下$28,400留在僱員的強積金戶口。
  4. 僱主仍須支付 $36,000轉制後部分不可用強制性供款對沖。僱員所得權益合計$104,400($36,000+強積金權益$68,400)。

在上方工具輸入同一組日期及工資,並在抵銷欄填$68,400,「用作抵銷的權益」會顯示$40,000。工具只計金額;是否符合領取資格,要先按下文的離職原因及服務年期判斷。

取消MPF對沖

2025年5月1日是分界線

01

2025年5月1日前的服務年資

以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計算;合資格僱主供款權益仍可能抵銷這部分。

02

2025年5月1日起的服務年資

以離職前最後一個月工資計算;僱主強制性MPF供款不可抵銷這部分。

03

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

全部服務年資屬轉制後部分,法定計算公式本身不變。

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

不能只看年資,離職原因亦重要

遣散費

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,並因裁員被解僱、遭停工,或定期合約因裁員期滿不獲續約。仍以法例及個案為準。

長期服務金

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,並屬以下其中一種情況:被解僱但並非因嚴重過失或裁員;定期合約期滿不獲續約;在職期間死亡;持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因健康理由辭職;或年滿65歲辭職。

不可同時領取

勞工處指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。

FAQ

計算前先核對

花紅和佣金計不計?

工資定義及12個月平均工資選擇會影響結果,應按僱傭紀錄核對。

抵銷額應填多少?

只填可依法抵銷轉制前部分的僱主供款權益;不確定時留空並向受託人或勞工處查詢。

公司一定要即日付款嗎?

支付期限及程序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法定規定而異。

工具會判斷我是否被裁員嗎?

不會。結果只計金額,權利須按實際終止原因及合約判斷。

資料來源與說明

計算按勞工處公布的法定公式,以2025年5月1日轉制日分段,在你的裝置完成;只計金額,不判斷離職原因或領取資格,亦不構成僱傭或法律意見。

轉制日
2025年5月1日
計算上限
月薪上限$22,500;法定總額上限$390,000
規則來源
勞工處《僱傭條例簡明指南》第十一章及附錄二;遣散費/長服金計算表註3(2025年9月版)
性質
本機計算,輸入不會上載;不構成僱傭或法律意見
官方規則核實
2026年10月11日勞工處取消對沖常見問題:轉制日、工資及總額上限
資料涵蓋與限制

服務未滿24個月時不顯示款額;滿24個月但未滿5年時,只提示遣散費可能適用於裁員或停工。轉制前受僱期少於一個月的個案不顯示款額。

入職早於1980年的年資追溯限制、日薪或件薪僱員及不受強積金涵蓋的僱員(例如家庭傭工),本工具未有處理;亦未處理自願性供款、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按年資酬金的抵銷。

查看計算例子(3筆)

例子1及2的日期、工資及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(HK$50,000及HK$80,000)取自勞工處《僱傭條例簡明指南》附錄二;例子1的權益不可抵銷轉制後服務。第三行假設轉制日前月薪HK$18,000、終止前月薪HK$22,000、不作抵銷。服務滿24個月但未滿5年,只在裁員或停工等情況下可能涉及遣散費。

轉制前後分段計算例子(以2025年5月1日分段)
例子入職日期最後受僱日轉制前部分(HK$)轉制後部分(HK$)合計(HK$)抵銷後僱主支付(HK$)
勞工處附錄二例子12025-05-012030-04-300.0060000.0060000.0060000.00
勞工處附錄二例子22022-05-012030-04-3030000.0060000.0090000.0060000.00
滿24個月(只可能涉及遣散費)2024-05-012026-04-3012000.0014666.6726666.6726666.67
整理及計算方法

服務期由入職日起計至最後受僱日(包括當日),並以2025年5月1日分為轉制前及轉制後兩段。每段先數完整服務年(按周年日),餘下日數除以終止僱傭合約該年的日數(365日,閏年366日)。

每段使用相應工資、三分之二比例和$22,500工資上限;兩段合計超出$390,000時,超出部分從轉制後部分扣減。工具重現勞工處附錄二例子1、例子2及取消對沖常見問題第5題的上限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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